【办案背景】
丁某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某村的村民,三十多年前举家搬迁至此。当时的村子还是一片荒漠,丁某平和其他村民一起辛勤劳动,将贫瘠的荒地开拓成一片沃土。丁某平一家不但在该村开拓了耕地,建筑了房屋,还开办了一家幼儿园。但是2013年年初,丁某平得知,因中石油500万吨炼油厂改扩建等建设项目,他的房子被划入征收范围。但是西夏区政府给予丁某平的房屋征收补偿与市场价相差甚远,这是丁某平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丁某平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是政府并未因此罢休。为了迫使丁某平在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上签字,西夏区政府指使西夏区教育局责令原告合法经营的红星幼儿园停止办学。丁某平也彻底看清了政府的面目,西夏区政府为了以不合理的低价征收他的房屋,竟然使用非法的胁迫手段,那么其中所获非法利益自然是要被西夏区政府私吞了。然而此时噩梦才刚刚开始,7月4日9时,西夏区政府派出城管和公安几百人,警车、铲车、救护车几十辆,强行将丁某平一家赶出家门,对其61间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其中4000平方米的红星幼儿园在十几分钟内被夷为平地,房屋内的家具、课桌、家电、教学设备全部被毁。丁某平面对嚣张的政府工作人员和一片废墟,悲愤交加,毅然决定要维权,要向贪婪、嚣张的西夏区人民政府讨一个说法。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胜诉打响第一枪
丁某平委托了中国第一拆迁律师团的周律师。周律师在代理案件后首先对西夏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书。因为周律师早已准备好各项证据,并且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征收决定书的违法之处。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被告西夏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告西夏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关于丁某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丁某平的维权之路打响了胜利的第一枪。
办案第二辑:乘胜追击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确认西夏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那么其以征收决定为依据的强制拆除行为必然也违法了。周律师决定乘胜追击,再次将西夏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西夏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提交了大量证据以证明强拆的合法性,但所有证据都掩饰不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审查,最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即(2014)金行初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西夏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另外,金凤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分局决定对丁某平所在村的村委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立案侦查,其征地审批文件涉嫌造假,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丁某平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的住房和幼儿园,区政府野蛮嚣张的态度,全家人无家可归的漆黑夜晚,在宣判的一瞬间所有黑暗都被掩盖了。丁某平感觉到维权之路正在一步步走向胜利。周律师告诉他,下一步就应该向西夏区人民政府要求赔偿了,既然已经确认强拆违法了,赔偿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律师说法】
近几年多地政府为了通过征收和出让土地牟利,加大了征收房屋和土地的规模及频率。在暴利的驱使下,有些政府也开始使用暴力。老百姓“一觉醒来睡在坟地”、“下班回来房子被偷拆”、“抗强拆引爆煤气罐”等新闻不断见报。面对政府如此野蛮的强拆,被拆迁人绝不应当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但是在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是不可侵犯的。一些政府官员素质低下,影响了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但是作为公民,应该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当合法权利遭到侵犯时,应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来维权。